随着电商、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发展,相应的涉互联网诉讼案件随之增多,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互联网法院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建言增设互联网法院,专业化审理互联网案件。(3月15日《新京报》)
增设互联网法院基于什么考虑?互联网法院与传统法院有何不同?在案件管辖模式和审理规则上应该有怎样的创新?事实上,杭州试水互联网法院提上日程之初,这类疑问就不少。所谓互联网法院,简言之就是“专业化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法院,但绝不止于利用互联网进行庭审,而是通过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实现“涉网纠纷在线审”。
说到底,增设互联网法院,切中了互联网时代司法的新需求。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侵权、网络欺诈、个人网络信息泄露倒卖等案件大量增加,而此类案件具有明显跨地域的特征,在传统司法模式下,当事人需要多次跑法院,有的还要到外地起诉、应诉,维权成本太高,原告受不了;审理成本太高,法院同样受不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增设互联网法院,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都在网上进行,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方便,无疑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另一方面,涉网案件具有技术性强、辐射面大、与新型商业模式深度关联、纠纷性质复杂等特点,给司法审判带来不小挑战。而基层法院往往是“全科”,法官对民事、商事、刑事懂一些,对涉高科技、新类型的疑难案件,其专业化的要求可能就达不到了。互联网法院是专业性法院,需要集聚部分专业力量,按照专业化规则运行。这些人既要精通法律,还要懂互联网、懂经济、懂金融。增设互联网法院,探索适合涉网案件的诉讼规则和审判机制,确保裁判法官的业务水平,无疑更能体现司法的公正和公平,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时代呼唤互联网法院。从国内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运行效果看,自去年5月1日试点管辖部分涉网案件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实现了100%在线审理案件,开庭平均用时25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8天。“5分钟提交诉状,全程网上操作,打官司不再繁琐”。互联网法院让“网上纠纷网上了”,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丰富了维权手段,节省了司法资源……期待更多城市增设互联网法院,切实满足互联网时代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