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第34个国际减灾日如期到来。此前,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9月27日就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发出通知,确定今年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强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保护好灾害脆弱群体,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
包括干旱、洪涝、高温、低温、寒潮、台风、冰雹、霜冻、暴雨、冻雨、地震、海啸、雷电、雷暴、泥石流、沙尘暴、龙卷风等在内的自然灾害现象所造成的危害,具有不可避免性和严重性。一部人类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灾害不断抗争的历史。不过,自然灾害虽然不可避免,但可以减轻,只要重视应对且应对得当,危害程度就会减小。
自然灾害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与环境破坏。特大且毫无征兆、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危害,甚至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对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发生的7.8级大地震或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8.0级巨大地震有所了解的人,一定会对自然灾害的影响感受很深。而且,我国还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火灾、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更需要尤为重视,做到“防灾有预案,临灾不慌乱”,打造韧性强大的防灾减灾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遭遇灾害时应对裕如、争取主动。
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等重要指示批示为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谨记在心,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觉与习惯。
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上上下下,都要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具有的广泛性、区域性、频繁性与不确定性,特别是不可避免性和严重性。要把“预防为主”的理念贯穿始终,要认识到打造减灾强大韧性就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高原则,是初心、使命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题中之义,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有丁点马虎。
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需要构建多方齐抓共管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自然灾害防治的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要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社会安全韧性。要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要害处,在防上舍得花钱、舍得下功夫,特别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只有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灾害风险影响,才能护航经济社会在高质量发展路上阔步迈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夯实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构建起来,当脆弱群体有了更为坚固的保护盔甲,当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更加到位和强劲,我们就能让自然灾害损失最小化、生命财产安全最大化。(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