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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评:不以爱的名义家暴孩子

2023-11-29 10:11 来源:南方网 钟尧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2023年第二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高校遭父亲家暴,法院向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一发布,这一话题随即冲上多个社交平台热搜,引发热议。

  细看披露的基本案情,16岁女生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非985的一本高校。父亲吴某安排女儿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开始居家教授女儿知识。除不让其到学校上课外,还进行了一系列限制人身自由和家暴的行为。将其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很难想象这些是一个父亲实施在自己尚未成年的女儿身上的行为。网友表示,孩子16岁就能考上一本大学已经很优秀,父亲以爱为名的控制和虐待令人窒息。

图源:视觉中国

  子女的教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家庭关系中的重中之重。在社会竞争相当激烈的当下,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可厚非,希望孩子能“出人头地”而“鸡娃”的现象也并不鲜见。但过度将自身期望施加于孩子身上,把精神控制和暴力行为当做管教手段则是为人父母的失职,未能以正确的教育方式引导孩子成长,更是自身无能的一种表现。家长把自己的遗憾、压力、期望和虚荣一股脑丢到孩子身上,忙着用分数、排名、成就捆绑孩子,以言语或行为进行打压,却冠之以爱的名号,未免是一种心理的扭曲和精神上的虐待。

  一些家长仍持有较为陈旧的教育理念,认为“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式教育、打压式教育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而这往往会摧残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对其人生产生不可逆的伤害。由于父母对子女有管教的义务,因此发生在两者之间的暴力行为就更加具有隐蔽性。家庭不能成为暴力发生的庇护所,家长也需要接受“法治再教育”,在管教孩子之前先学会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学会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尊重其受教育的权利、尊重其自由发展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孩子是与父母平等的独立个体,父母只能给予爱,却不能试图代替他们的思想、意志。再怎么拿爱和期望当做借口,暴力终究是暴力。我们必须对这种“畸形的爱”及时加以干预,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加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家长“依法带娃”,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钟尧)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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