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1804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5517.7万户、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所有经营主体的比例从2019年的95.5%增长到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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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是各类经济活动的实际参与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推动经济持续好转、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充满活力、充满韧性的经营主体。撑起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民营经济,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实有民营经营主体占比的进一步提高,是经营主体活跃向好、创新创业活力有效激发的有力印证,是每一个经营主体把握生机、迎难而上、坚韧成长的鲜活体现,是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的生动见证,更是“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的真实写照。
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关系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高质量发展才会有蓬勃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坚持不懈培育壮大民营经营主体,保持经营主体量的增长,助力经营主体根系发达、枝繁叶茂,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深度融合的良好产业生态,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选项”。培育壮大民营经营主体,必须在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融资等各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这是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的“内燃机”,让经营主体蒸蒸日上。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密切关注经营主体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持续把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政策发力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清单。其中,属于经营主体办事的有8项,包括开办餐饮店、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登记等。这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经营主体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务实之举,让发展活力更强、动能更足。
经营主体有活力,经济发展有动力。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整治违规收费……培育壮大民营经营主体,离不开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和持续优化,更离不开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改革改不到痛处、挠不到痒处,经营主体就很难真正有获得感。要延续民营经营主体占比进一步提高的良好势头,突出抓好营商环境改革,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发展生态,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帮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大胆发展,助力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让营商环境改革成为高质量发展的“聚宝盆”和“助推器”。
撰文 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