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丁薛祥代表党中央发表题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谱写新时代“半边天”的绚丽华章》的致词。近1800名来自全国各行各业的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和90名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邀代表,肩负着亿万妇女的重托出席大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妇女事业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妇女权益保障取得长足进步,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用心用情开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最普通的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身上,格外关心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群体,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制定实施一系列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政策,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均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出专章部署,推动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丰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内涵……十年来,我国妇女事业阔步前行,妇女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妇女同志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取得累累硕果。
用法治力量护佑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妇女权益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从出台反家庭暴力法打破“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到“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写入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再到民法典全方位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对妇女民事权益平等保护的同时加以特殊保护……据统计,我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00余个,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万余个,让有需要的妇女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2012—2022年,妇联系统为妇女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妇女投诉253.6万件次;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办理法援案件14994件,帮助16621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亿元。一组组数据生动勾勒出我国以法治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决心,而这也鼓舞着一个个“她”勇毅前行。
点赞奋斗女性,助力巾帼逐梦绽芳华。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巾帼奋进是最美的风景线。不管是在体育竞技赛场上摘金夺银、为国家赢得荣誉,还是在三尺讲台前传道授业、播撒希望,抑或是躬耕于乡土田野、在基层治理一线扎根坚守……如今,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一个个“她”向阳生长、尽情绽放,“她们”在奋斗中自强不息、在创造中开拓进取、在创业中奋勇前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磅礴的巾帼力量。我们欣喜地看到,当下的中国,女性不仅拥有更加平等的社会地位,也拥有更加宽广的发展平台,“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的庄严承诺,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奋进新征程,更需深化对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让妇女事业发展迎来崭新的未来。(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