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旨在提升广东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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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广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就必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要凭力度。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格执法与温暖执法是相统一的。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当然要硬起手腕,坚决纠治。如城市管理、劳动权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绿水青山”,这些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有意无意地讲情面或“留白”,搞“跑冒滴漏”,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重拳出击,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
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要凭温度。近年来,广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仍未绝迹,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对于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这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暖意,平抚执法对象怨气,提升执法效果。
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要凭透明度。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性,执法才会更有质量。行政执法行为应充分体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相关权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法,无疑会让公平正义覆盖更广,让社会更加清朗有序。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这份《行动计划》明确了“进度条”。应该看到,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不是孤立的,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构建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的工作体系,才能更好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