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更属于子孙万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文化遗产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被不断激活,一幅古今辉映、气势恢宏的新时代文化长卷徐徐展开。放眼神州大地,越来越多历史文化名城迎来整体保护、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更多采用微改造的方法,下“绣花”功夫……在城市肌理与乡土脉络中,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
广州,沙面及西堤码头一带。图源:视觉中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从适用范围、项目建设总体要求、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组织与实施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回答了 “不能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如何干好”等问题,旨在进一步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谋划、建设、实施和管理水平。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心怀敬畏,精心守护,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指南》明确了“六不”的要求,包括“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历史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等内容,为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工作划定了“红线”,做到“不能干的,坚决不干”。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好保护与发展,把老城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指南》除了对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周边环境配套改善、必要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等方面作出要求,还作出了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和必要动态监测与智慧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建设必要的展示、宣教等设施,或博物馆、城市书房等相关文化设施”“搭建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相关的数据模块”等具体要求,有助于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把《指南》落到实处,关键靠实干。要在项目组织与实施管理上下真功夫、深功夫、细功夫,科学谋划部署,做好组织协调,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相融合;要规范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作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日常巡查保护管理制度,避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发生。特别是要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历史文化保护水平和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带动提升片区综合活力和文化魅力,激发项目经济社会综合效益。(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