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份文件2000多字、10条意见,被称为“市场准入10条”。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的政策文件,释放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信号。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系列重要部署,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地放宽准入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落地,一批人民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典型准入壁垒有效破除。然而,目前市场准入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等方面不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市场准入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包括立规建制、清理破除、协同监管、效能评估方方面面。《意见》既对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主要任务、关键举措和组织保障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部署,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又鼓励锐意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同时,《意见》立足宽准入与强监管并重,明确了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的调整程序。系列务实举措既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思维,又体现了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的辩证思维。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当前新技术快速迭代升级,新业态新领域凸显出准入规则不明确、准入环境待优化等诸多问题。为此,《意见》提出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系列举措有助于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研发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制度只有真正执行和落实才有生命力。各地要细化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目标更加具体化,责任分工更加精准化,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良好格局。同时,要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评价机制,对行政主体有无按照市场准入要求办事、服务渠道是否畅通完备、审批途径是否便捷等实时监管,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切实把《意见》“施工图”变成“实景画”。
征程万里风正劲,最是改革能致远。相信《意见》的落地落实,将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平台,让超大规模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真正发挥最大优势,推动中国经济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撰文 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