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集体林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随着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将进一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高楼大厦、绿色森林、蓝天白云融为一体。图源:南方日报
突出一个“稳”字,让林农吃下“定心丸”。预期稳,则动力强。《实施方案》指出,要长期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家庭承包林地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可依法提前延包。采取“均股均利”形式的集体林地,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保障农户的集体山林股份权益。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记颁证为由解除承包关系。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林地,不得以村民会议决定强行要求承包方交回承包林地。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能够让“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恒心者办恒业”。
突出一个“活”字,让林区焕发“新生机”。流转畅,则活力足。《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快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作及其他方式再流转,或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支持各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引导农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动规模集约经营。推广家庭联合、股份合作、农户托管等经营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林业专业合作社、集体林场,推进集体林场分类管理,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林业投资经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一系列改革措施,将助推林地流转更畅通,进一步提升规模效益。
突出一个“融”字,让林业成为“聚宝盆”。产业融,则合力聚。《实施方案》指出,要发挥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多渠道支持集体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培育发展林业支柱产业,打造油茶、竹、森林药材、花卉苗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香料香精、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八大产业集群,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要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队伍建设等任务,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林业部门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新征程上,要把《实施方案》中的一项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更好发挥森林的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功能,实现绿富双赢,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撰文 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