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好政策是“定心丸”,也是“及时雨”。此次《通知》的出台,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力提振民营经济主体的信心,对推动民企发展、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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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预期稳方能信心足,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就要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放开手脚全力谋发展。基于此,要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信贷资源投入、债券融资、外汇便利化等财税金融一揽子政策,为推动民营经济展现更大活力、获得更强动能提供坚强后盾。比如,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做好“减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动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还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比如,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充分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的积极性。不难发现,“一视同仁”“尽职免责”等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做好“乘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知》回应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期盼,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此外,提出推动水电、工商、税务、政府补贴等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缓解信息不对称。
做好“除法”,破除企业发展难题。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针对民营经济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通知》提出,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这些措施有助于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促使其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不断练好内功,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要把这“25条”落实得迅速、精准、细致,就一定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