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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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惠民之策、暖心之举。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9.2万对,相关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为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规范化是前提。如果不同地方办理婚姻登记的标准、程序、要求等不一致,可能就会出现“回答咨询‘五花八门’、材料要求‘多种多样’、办理登记‘各行其是’”。试想一下,一对新人带上证件材料高高兴兴地去办理婚姻登记,结果却被告知“证件不全、无法办理”,无疑会给喜事添堵。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就要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一致的条件、一样的流程、相同的要求,能够让婚姻登记更顺畅,也让新人心情更舒畅。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制度化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就会出现“土规定”“中梗阻”。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才能让“贴心人”真正“办好事”。婚姻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形象,关乎部门公信力,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要完善相关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明确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充分展示政府部门良好形象。当然,婚姻登记机关还要当好“把关人”,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以制度化保证真实性,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信息化是保障。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跑腿。如果没有信息化,直接到现场办理婚姻登记,可能会遇到各种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有了技术加持,就能“一键预约”,按照规定时间,带上证件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自然就能顺顺利利。如果信息是“孤岛”、数据有“壁垒”,那么可能就会出现“要求群众重复提供材料”的情况,这样既增加负担又降低效率,有了联网核对,就能一次提供、全网通用,既能“减负”又能“增效”,两全其美。为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
撰文 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