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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执法公信倒在“30厘米”面前

2015-01-20 08:55 来源:南方网 刘建国

  在驾考培训中,很多人都会记得“要紧贴右侧车道停车”,那么“紧贴”到底是多大尺度?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车身距离路牙石的距离为30厘米,否则将可能面临50元的罚款。事实上,停车时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一般也不会处罚。(1月19日 《现代快报》)

  值得肯定的是,江苏省出台的此规定,目的就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及司机的合法权益。只不过,该规定在现实操作中,遭遇到了掣肘和困难。尤其是,对于30厘米的具体衡量,很难做到精细无误。而且,公众对规定的质疑和吐槽之声不绝于耳,认为该规定过于教条,缺乏可操作性。

  其实,根据报道来看,该规定在徐州处于“半停滞”状态,而在南京却遭遇了执法空白,并没有得到严格实施。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本是初衷和目的不错的制度,由于脱离了实际,已经沦为了一种摆设。本是全省范围内的交通条例,对于全省的道路交通行为具有指引和强制作用,而如今的种种尴尬和窘态,却表明条例成为了“稻草人”。

  应该说,该规定并非一直被闲置,而是也以此为依据进行过处罚。那么,从这个方面来看,该规定的使用变得“虎头蛇尾”,出现了区别性处罚现象,明显损害了执法方式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众所周知,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对于每个公民个体都统一使用。假如,只是对部分人发生效力,而对其他人并没有约束力,表明执法的价值取向跑偏,背离了公平正义的走向。

  事实上,对于条例而言,在制定之时就应该考虑客观实际情况,确保在出台之后得到贯彻实施。缺乏适用环境,没有了生存的土壤,不仅会让法律法规遭遇尴尬,还会损害法律法规的公信力。“30厘米”的处罚规定,到底是该严格遵守,还是应该予以舍弃,并没有权威的说明和解释。而作为交警部门,表现出的则是模棱两可的态度。那么,罚与不罚已然非常清晰,但是普遍的执法空白状态却将条例规定架空,交警将“30厘米”规定变为了伸缩性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既然已经制定并施行,就应该被严格遵守,并以此来引导和约束公民个体的行为。即便,对于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予以摒弃,也应该通过严谨合法的程序进行,而不能只是将其搁置一旁,不闻不问。鉴于此,还是应当统一执法模式,给“30厘米”一个存在或者不存在的理由,不要让执法公信因此蒙羞。

编辑: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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