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探索引入政府立法第三方评估。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表示,第三方的存在既有专业性,又有中立性,还有群众代表性。现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引入政府立法第三方评估”,这不仅可以发挥社会力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而且对于提升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有积极意义。(羊城晚报 1月25日)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探索引入政府立法第三方评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助于促进政府由“关门立法”向“开放立法”,从而让民众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无规矩不成方圆。立法的本意就是要协调各方关系,建立合理的秩序环境。但如果法律在制定之初便存在偏差,那么由此形成的“规矩”必然难以成“方圆”。在社会转型的当下,社会主体的多元化为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的目的就是要更加科学合理地协调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新事物的发展与旧事物的更替也不会一帆风顺。在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的过程中,要保证第三方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独立性是要保证评估机构与法律利益相关方相互独立,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真正吸纳相关的专家、学者、群众,从而汲取民智,凝聚民心。专业性则是要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科学立法要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但更根本、更核心的是要集思广益,不仅要建立专业的评估团队,吸取专业领域的人才,更要在评估过程中分析利弊,考虑得失,进而为法律的完善提出精准化的意见和建议,这才是第三方评估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立法方面,要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广东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做法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响应,彰显了法治广东的决心与信心。但如果让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的民主化、科学化、精准化,还需要政府稳步推进,善做善成。(南方网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