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引发了众多代表的热议。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广州团和佛山团的分组审议中,多位代表都提出了他们对消灭“僵尸企业”的建议:“要让这些企业该生的生、该死的死”,“政府可以加强指引把‘僵尸企业’扼杀在摇篮里”……(1月27日《羊城晚报》)
何为“僵尸企业”,主要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换言之,靠着政府天天给予特殊政策、资金支持“输血”而得以“续命”,若抛于市场,早死多日。从现实来看,“僵尸企业”占用着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侵蚀着有限的市场空间,是阻碍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病毒,必须得排除。对此,李克强总理11月4日和12月初的一个月内两次对僵尸企业“发红牌”,而且,国务院也给出了时间表——要求2016年着力做好积极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
然而,作为困扰中国经济的一个痼疾——产能过剩,有着一万个理由消灭掉它,可是,回到现实,消灭每一个“僵尸企业”,无疑都需要很大的勇气,都是困难重重。一者,利益关联。当“僵尸企业”重组无人问,救活救不活,只能破产退出时,对于被“吸血”的银行而言,意味着银行负债将彻底失去回收的可能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意味着地区生产总值的减少、财政收入的下降、区域产业结构的改变、就业压力的上升、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二者,人员处置。据介绍,东莞在清理“僵尸企业”中有几万名工人也被清退,如何避免大量工人失业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对企业来讲,遣散费也是不小的“隐形负担”。三者,感情纠结。回到每一个“僵尸企业”上来,与之相关的每个企业员工都会对原来的企业有着很深的感情,如何让其割舍这段感情?
但是,消灭僵尸企业没有回头路,中央财经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去产能的目标,消灭“僵尸企业”就是其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不能在困难面前裹足,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不决。“日本有失败教训:处理犹豫不决,致使大量富有活力的企业丧失成长机会。”
可喜的是,我们有明确而成功的思路。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在撰文中还指出,“处置‘僵尸企业’,美国有成功经验:区别对待,政府不承担过大风险”。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其次,人员处置要有方法。比如说,采取循序渐进方法,对于特定企业的处理要提供一定的时间缓冲期,与此同时,国家为失业员工多提供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的机会,为下岗员工再就业提供充足时间,将处置‘僵尸企业’所带来的失业等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员工的感情割舍,要发好“遣散费”,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百声呻吟不如一声长笑。从中央高层频频提及的“供给侧改革”,到具体而言的去产能之消灭僵尸企业,我们有理由相信,从广东,将刮起一阵关于消灭“僵尸企业”的烈烈之风,风过草偃,风过让“僵尸企业”得到最好的归宿。(南方网朱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