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背对背”少了,“面对面”多了、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走弯路少了,办事更快了”……在日前召开的“廉洁广东行”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上,10多家非公企业、国企代表谈到了广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来的变化。(3月20日南方日报)
政商关系不健康、不阳光、不和谐,既容易导致权力腐败、政风不正、行政效率低下,又必然损害公平竞争、挫伤商事主体经营积极性、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广东省雷厉风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出台《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多举措、全方位营造阳光公正的政商环境,政务更富朝气、经济更显活力,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可圈可点,不乏借鉴意义。
澄清模糊认识,优化政商关系。一段时期以来,中央以零容忍姿态大刀阔斧惩治腐败,广东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中央部署不断向纵深推进,受到了各界广泛拥护和赞赏。但社会上一度也出现了消极论调,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尽管在经济新常态面前各地普遍面临增长压力,但广东省委毫不含糊地坚定严惩官场腐败和行政不作为的决心不动摇,通过媒体舆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宣传,使社会各方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彻底根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才能创造宽松的创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力地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实施清单治理,划定政商界限。为了切实消除有关方面的疑虑,有效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广东省尝试清单制治理模式,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时明确13种免责情形,既划“红线”又划“安全区”,给政、商双方提供了基本遵循。比如,既明确提出不得有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等7方面的行为,又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企业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可以按照有关差旅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用餐或者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使得“亲”和“清”有了可以准确把握的尺度,使对照“清单”规范、矫治权力和经营行为成为可能。
加大惩戒力度,呵护政商生态。从报道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广东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注重实打实、硬碰硬,仅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351件,同比上升16.5%;查处地厅级干部149人,其中正厅级54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014人。同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9个,查处一批官商勾结典型案件,问责“为官不为”1707人;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了结问题线索11784件次。刚柔相济、宽严有度,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和引导作用,既有力地约束了权力又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省经济增速连续28年保持全国领先清楚地说明,正风反腐、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非但没有拖累经济发展,重商、招商、亲商、安商、护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正效应日益显现出来。(南方网高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