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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助先自筹,“配捐”的经被谁念歪了?

2021-03-19 07:58 来源:南方plus 王梓佩

  近日,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媒体先后报道“配捐”疑云,撕开慈善募捐领域灰色地带的一角。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公益配捐是一种鼓励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募捐形式。通常由慈善机构、经济组织发起,根据社会公众为某公益项目捐款数额,按照一定比例配合捐款。

  然而,2020年10月起,多名大病患儿家长因配捐事件报案:病人急需用钱,筹款志愿者提供帮助,获取信任后推荐配捐项目,建议求助者自行筹钱获得配捐。几次小额配捐完成,开始介绍“曙光计划”等大额配捐项目,收到求助者自筹的救命钱后便没了音信。早在2017年,百余个白血病患者家庭曾遭遇类似事件。

  “筹款志愿者”显然有问题。报道提到,自称志愿者的王某男向求助者收取“介绍费”“占位费”。这违反了《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志愿服务无偿原则。王某男称“曙光计划”配捐比例为2:1,而该计划项目页面表明河南省慈善总会按1:1配捐。如果虚构配捐项目内容、试图将求助者钱款据为己有,很可能构成诈骗。

  问题不止于此。求助者倪某向王某男私人账户转账后,收到郑州市慈善总会对公账户的救助款项。官方慈善机构的出现无疑会加深求助者的信任。吊诡的是,面对媒体核实,郑州市慈善总会否认曾发起配捐活动;河南省慈善总会表示“曙光计划”的合作方诱导求助者自筹,项目涉嫌违规已被冻结;合作方北京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先是否定存在配捐,随即改口确有配捐活动,但与王某男所谓的配捐毫无关系。甚至王某男接受采访时,都不承认向求助者说过配捐二字。

  看起来“配捐”已经成了不能说的词,各方唯恐避之不及。事实上,慈善募捐领域不乏配捐身影,典型例子就是腾讯“99公益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没有相关规定,配捐尚属慈善募捐领域的灰色地带。缺乏制度规范,再加上求助者筹钱治病心情迫切,很多人并不熟悉募捐事宜,求助者与慈善组织之间有较大信息差,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也让一些机构组织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地参与其中惹了一身腥。

  归根到底,配捐本身不是坏事,只是事涉善款十分敏感,而求助者往往已经身陷困境,有必要尽快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操作,让它真正发挥出鼓励互助、扩充捐款的作用。为有需要者解危纾困,也要再走近一些,真的志愿者来了,假的“筹款志愿者”自然就没了市场。

  【作者】 王梓佩

编辑:于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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