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曝“日均薪酬208万元”有了调查结果,“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传闻坐实。
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上个月,郑爽还自曝在美国生活拮据,什么喝自来水为生,靠朋友接济,只有5条牛仔裤,说辞一套一套的,现在脸被打得啪啪响。确实,我们不能要求一个单个片酬1.6亿元的人能够体会“拮据”二字含义,但作为公民,郑爽至少应该尽到基本的依法纳税义务,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
背后帮助郑爽偷逃税的同党,也难以卸责。比如张恒曾帮助郑爽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目前已被依法立案检查。这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以身试法必“凉凉”。
郑爽“阴阳合同”典型案件,再次将娱乐圈偷逃税潜规则暴露在大众面前。郑爽偷逃税被举报、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后,一批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这些人会不会一查一个准?有些人放肆久了,就会忘乎所以,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大打击力度。
值得深思的是,治理阴阳合同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有漏网之鱼?规范税收秩序,整饬行业乱象,亟待相关部门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
文 | 维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