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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闹市中身着囚服,张扬个性还需遵守规则

2020-09-11 17:14 来源:南方网 静子

  近日,一则“两男子身穿囚服上街被行政拘留“的新闻,受到广泛关注。

  事件的起因是,两名男子为满足好奇心,网购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和编号的囚服,并身着囚服骑摩托车于闹市中穿行。最后,公安机关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作为后浪的年轻人标新立异、追求个性,本无可厚非,但张扬个性也要有边界,须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

  囚服作为一种专为服刑犯人配置的衣服,具有区别于其他服装的显著特征,其适用对象是非常明确的,不是可以随便穿的,也不是随便一家企业都可以生产的,更不能随便被买卖。

  于闹市中身着囚服,不仅容易引人围观,还会使人产生“越狱”之类的联想,甚至因此产生恐慌,负面效应显而易见。

  有部分人质疑,因穿囚服而被拘留,这一行政处罚是否过重?根据公安机关的解释,这一处罚决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范畴,带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考虑到行为的负面效应,确实有必要予以行政处罚,防微杜渐,以儆效尤!

  一句话,张扬个性必须遵守规则,否则,必然会受到道德谴责,甚至法律惩罚。

  【作者】 静子

 

编辑:于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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