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级别决定义务植树的片区?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在义务植树活动中设置“处级领导植树区域”,引发舆论关注。
官方发布通报,回应称“工作人员小王由于对城区方案理解不深不透,把城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种植区域的牌子统一制作成‘处级领导植树区域’,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误和一些负面影响”。
果不其然,“蜻蜓点水式”通报引发了公众质疑。关于“工作人员小王”的介绍语焉不详,究竟是他私自做主设立了“处级领导植树区域”牌子,还是成了有关决策的“背锅侠”“临时工”?一项由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党政干部集体参加的大型活动,为何所有人都安之若素,现场竟然没有一个“处级领导”站出来反对一下、质疑一声?
透过写有“处级领导植树区域”的指示牌,公众看到的是官僚主义。举办义务植树活动,本意是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植树绿化。党政干部齐动手,植树行为外化于行,官员亲民风气也会内化于心。可现实却是,带有官僚主义色彩的指示牌横亘在官员与民众之间,阻断了二者的亲密联系。而且,指示牌始终在提醒着“身份”二字,这在官员群体内部也会造成隔阂,进一步助推了官本位观念的蔓延。
最新消息,西乡塘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承认“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担当不够等问题”,并表示“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动认领责任”让人眼前一亮。公众对通报不满,正是因为有关部门领导并未真正检讨自身,反而将失误归咎于工作人员,显然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
那么,究竟是谁应该“认领责任”呢?这是一个整顿官僚主义的好机会,希望不要没了下文。
文|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