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国第七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来了!
8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媒体注意到,此前的说法为“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摄
由“研究推动”变为“推动”,由“照护费用”变为“照护服务费用”,寥寥的字数之差,但意味着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正式纳入决策进程,有望加速到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在此前实施的个税政策中,我们已经拥有了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从两年多以来的实施效果看,这波减税红利最大程度覆盖了基本人群,也较好地体现了个性化和差异化。
其中,30岁至50岁人群是最大受益者。他们绝大多数承担着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的重任,如果说还有什么较大的压力,家庭生育压力不失为其一。将婴幼儿个税扣除纳入其中,有利于进一步精准减税,为政策惠民再加码。
“减税”只是具体行动,其体现的政策意图更值得揣摩。随着我国明确实施三孩政策,不少地方提出“生三胎每月补贴500元”“奖励30天产假”等配套措施,而婴幼儿个税扣除作为个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更大的优惠面、针对性。
尽管有个别人将其理解为“单身税”(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子女抚养等支出),但站在全社会角度看,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瞄准全社会的生育痛点精准发力,有利于缓解“生不起”的焦虑,增强生育的信心和底气。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首要地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期待这样的好措施越来越多,越来越给力!
文 | 青的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