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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扫门前雪”变“共理一家事”

2026-01-28 11:29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印发,明确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坚持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只是上海。一段时间以来,福建、江西、湖南长沙、河南郑州等地也陆续出台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各地密集出手,指向同一个目标:让小区公共收益公开透明,晒在阳光下。

  小区里,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场地租赁等产生的公共收益,到底有多少?归谁所有?又该如何用?对这些问题,不少业主心存困惑。咨询物业,得到的回复常是“收支平衡”“用于运维”,具体数目语焉不详。小区公共收益如何能成为一本“明白账”,其背后有什么基层治理的经验,值得探讨。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意味着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享有知情权。然而,由于多种原因,有的小区从未公示过收益明细,有的公示栏贴着几年前的旧账,一些物业公司甚至浑水摸鱼、擅自处置或私自挪用公共收益。

  众人拾柴,精准施策,才能提升治理实效。新疆乌鲁木齐万泰阳光城小区的探索颇具启示。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接管公共收益账户,实现“专户专管”;每笔收支定期公示,接受街道、社区和业主三方监督;公共项目招投标由物业、街道、社区、业委会、业主代表共同参与。靠这套机制,小区不仅完成了道路修补、监控换新等设施改造项目,还在近期向6500户业主返还230万元公共收益分红。共商共治、大胆创新,破解了小区公共收益监督和分配的难题。

  放眼各地,从建立专用账户,到搭建智慧公示平台,再到引入第三方审计……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居民从被动参与变成主动当家,成为以共商共治推动城市基层治理创新的缩影。

  社区虽小,连着千家万户,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既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把治理与服务、管理与建设结合起来,多一些契合实际的巧思,才能让社区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现实中,很多地方持续探索让居民深度参与社区事务的新路子。上海推行“三会”社区协商制度,通过事前听证会、事中协调会、事后评议会,在社区规划编制、惠民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广纳群言、广集众智;重庆江北区的渝北社区引入多元主体担任“社区合伙人”,推动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民生项目落地。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众人出力,社区才能成为居民的幸福港湾。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当小区从“管理对象”变成“治理单元”,当居民从“各扫门前雪”变为“共理一家事”,邻里之间的信任多了,社区的凝聚力强了,我们的城市生活必将更加和谐、更有温度。(梁文翰

编辑:王沛容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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