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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经贸合作的新内涵与新模式

2015-10-16 15:59 来源:南方网

海丝心语唱响了“一带一路”的最强音。近日,由中央网信办和广东省网信办联合主办的“海丝心语”广东行在潮州正式启动,成为展示我省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亮点和成效的重要平台。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推动我国与东盟以及中东、北非国家经贸深度合作的新型纽带。新常态赋予了海上丝绸之路新的内涵,与古代相比从单纯的航海联系到立体的互联互通,从农商贸易到全面的产业链对接,从资源争夺到生态共建,从华人输出到华人文化圈的构建,从政治炫耀到合作开发,具有全方位合作,双向对接,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新内容、新特点和新空间。经贸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内容,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结构互补性很强,经贸互利合作潜力巨大,开展投资和贸易领域的广泛合作,进而带动海洋经济相关领域及产业的深度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我们要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的战略契机,赋予经贸合作新的内涵,构建与海上丝路重要国家之间的全新经贸协作关系和合作机制,重构面向东南亚乃至国际市场的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一、经贸合作的战略取向:共促转型、共育产业、共拓市场、共赢发展要将我国的转型升级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的转型升级相融合,实现双向对接,全面整合,主动参与新一轮发展周期的国际产业链重构,加强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的产业链链际合作,共同培育新兴产业,以核心价值环节嵌入全球产业价值链,联手开拓亚太乃至全球市场,重构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打造互利共赢的经济命运共同体。

二、拓展经贸合作新的内涵:四大创新创新一:转型升级与产业链全面融合创新。从初期的一般贸易转变为从产业链协调机制切入,从整体产业链角度合理布局产业环节。以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为重点,鼓励制造企业采取“核心零部件+出口组装厂”模式,将下游组装与营销布局在海上丝路国家,以投资带动零配件、成套设备的出口,拓展制造业的国际空间。携手香港、新加坡等地共同拓展服务业,推动旅游业、物流业、金融业、商贸等建立覆盖沿线国家的市场网络,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利用新马泰等国在机电设备、汽车、石化等行业相对富余的资金、先进的制造技术和园区发展经验,在更高层次上“引进来”。创新二:协同研发与新业态共育创新。改变过去基于生产环节配套的垂直分工模式,推动面向产业对接的研发合作及新兴业态的共同培育。主动纳入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体系,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农业、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搭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打造海上丝路创新创业中心。加强与新加坡、印度等国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与健康等新兴产业的互补合作,联手切入全球产业链高端。创新三:环南海经济圈与海洋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创新。突破资源争采的传统思路,以环南海经济合作圈为突破口,形成全新的海洋经济合作开发格局。在东盟“10+1”框架下,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共同打造“南海海洋产业国际集聚区”,共建海陆基对接和跨区域合作的海洋现代产业体系。与新加坡港、巴生港、雅加达港和迪拜港等共同构建区域港口服务网,联手打造港口物流大通道和自由贸易园(港)区。创新四:国际国内市场双向拓展创新。突破以往通过贸易互通有无的局限,充分利用产业优势互补,携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我国产业西进、扩大内需的优惠政策,依托沿线国家的优势产业如农、海产品生产加工等,联手建立内销市场网络。与沿线国家合作双赢中共同开发亚太市场,联手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竞争高地,成为亚太地区优质产业资源的配置者。

三、经贸合作的六大新模式模式一:非均衡节点式梯级合作模式。根据沿线国家不平衡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征,采取非均衡、节点式的梯级合作模式,最终通过节点连接形成与海上丝路各国经贸合作多样化网络。以东盟为核心区,积极参与新加坡“智慧国”平台、马来西亚“六大发展走廊”、印尼“六大经济走廊”等项目,以境外经贸合作区(园)为载体,推动产业集群式“走出去”。以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南亚4国为重点投资工业园区,推动IT、轻工、工程承包合作。以迪拜、多哈、利雅得为中心,与中东国家合作打造“多边贸易与投资拓展区”。以红海湾及印度洋西岸航线沿岸国家为重点,与非洲国家合作建立境外合作工业园,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区”。模式二:近地经贸合作模式。以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枢纽,加强粤港澳、“两广”粤港澳在港口物流、海岛开发、海洋旅游、海洋新兴产业的近地产业合作,通过打通内外部通道、珠三角的功能辐射和产业转移,把珠三角、港澳、“海上丝绸之路”、东盟等连接在一起,拓展产业发展腹地。模式三:跨境飞地型园区点对点合作模式。探索我国与海上丝路的主要节点国家和港口城市互设 “海丝产业园”模式,搭建产业经济合作平台,打造“中国—东盟产业合作示范区”。模式四:“网上自由贸易区”创新合作模式。用新兴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构建“网上自由贸易区”,率先形成海上丝路沿线区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通过电子结算方式促进商品、生产要素等自由流动。模式五:沿线港口与城市联盟合作模式。整合沿线港口资源,以国际海运航线为纽带,主要港口互签航运合作协议,串接起沿线国家港口(城市)、物流园区、加工贸易区,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联盟”,共同打造海上经济大通道和商贸物流大通道。模式六:新侨区合作平台模式。发挥华侨华商“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搭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广东-华商经济合作平台”,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带一路”既是发展机遇,也是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课题,创新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经贸合作的内涵与模式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继续深化与海上丝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加速与沿线新兴市场形成产业链重构,在更大范围优化布局产业环节,让中国与丝路国家携手共进、合作共赢,让中国梦和世界梦有机融合、交相辉映。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

向晓梅 所长、研究员;吴伟萍 副所长、研究员;张拴虎副研究员

编辑:张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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