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3月18日《人民日报》)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干部,如何选人、怎样用人,历来是关乎干部队伍战斗力、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积极回应了新时代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
立好选人用人的“风向标”。选人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选人用人导向正确,就能够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会使干部队伍人才辈出,生机勃勃。选人用人导向“有病”,选“带病”的干部上岗,就会挫伤广大干部的进取心,也会把干部引到歧路上去,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人民群众也会因此伤心、寒心、痛心。要精准科学选好用好干部,就必须坚持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必须落实好选人用人制度,必须强化选人用人的责任担当。这在新修订的《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要求,要仔细研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以《条例》为基本依据,围绕全面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立好选人用人的“风向标”,用精准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导出好思想、好作风、好干部、好队伍。
用好考核考察的“指挥棒”。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着眼拓展精准识人的手段、突出科学用人的重点,抓住公正看人的关键,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新修订的《条例》强调用好个别谈话等考察方式的同时,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要求。特别是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鲜明树起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尺,明确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政情况的核查,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的要求更加精准化。用好考核考察的“指挥棒”,既要出色地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在“自选动作”上赢得高分,知事识人、立体看人,切实做到“识人识面”更“识心”,确保新修订的《条例》落地生根、深入人心,真正发挥指导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实践的作用。
念好纪律和监督的“紧箍咒”。新修订的《条例》,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拉直了选人用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对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讨论、不呈报,对减少程序、颠倒程序、事后补程序的,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问责。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真正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好干部脱颖而出。(南方网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