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住有宜居”提升市民幸福感

2019-10-24 10:35 来源:南方网 高永维

  住房是民生大事。一间房子,不只是老百姓遮风避雨的所在,往往还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幸福。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而被赋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任的深圳,则更是提出了“住有宜居”的更高标准,并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

  因为住房牵系着民生,致力于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深圳,在公共住房建设供应上采取了一系列超强举措,着力破解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难题。眼前的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住有宜居”不只是深圳的一句承诺,而是正在一步一步地变成现实,与之相伴的则是深圳市民幸福感的不断攀升。

  深圳在公共住房方面的大手笔,最直接地体现为“量足”和“价低”。“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目前已经建设筹集31万套,到明年将达到42万套,规划任务将超额完成。去年,深圳进一步提出规划,面向2035年,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目前也正在向着这个目标前行。这里的住房数量,不仅仅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是一个又一个家庭的幸福。

  深圳的公共住房不单单是“量足”,而且价格还实惠得超乎想象。对于用于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在价格方面做到了严格把控。位于原特区内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普遍处于2万-3万元/平方米区间。相对于其他城市来说,这个价格可能还是不低,可是与深圳同地段的周边地区相比,这个价格却只有市场价的5-6成。这样的一个“实惠价”,意味着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将实现在深圳“住有所居”。

  深圳在公共住房方面的大手笔,还体现为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照。当用于销售的公共住房供给充足且价格实惠,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群体买不起怎么办?深圳给出的答案是,用低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来兜底保障。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困难家庭、环保工人、公交司机、先进制造业职工等优先配租,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这样的政策关照,让部分低收入群众,也可以住得安稳。

  “住有宜居”目标的实现,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深圳推行的住房建设改革,已经让我们感受到了大力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的决心和努力。随着公共住房建设的不断推进,深圳这座城市的温度更加体现,更多的人才将会在此安居乐业,更多的市民会从中感受到温暖,深圳的发展因此会动力更足,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南方网高永维) 

编辑:武海林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