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西塘宪法馆在广州市从化区西塘童话小镇开馆。
1982年4月,我国公布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当年4月28日,羊城晚报在头版报道了这一消息。36年后,这份报纸在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的西塘宪法馆“亮相”,静静地诉说历史。西塘宪法馆是全国第一个在乡村建设的以宪法教育为主题的宪法馆,也是广东省第一个宪法馆。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西塘宪法馆正式开馆。(12月5日《新快报》)
全国首家“乡村宪法馆”在冬日里释放着自己的光芒:在阳光明媚的鳌头镇西塘童话小镇,在原有旧建筑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西塘宪法馆首次对外迎客。该馆既有历史厚重感、宪法庄严感,又具有时代性和生活气息。现场通过难得一见的文献资料、影像图片和漫画故事、宣誓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基础,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法治精神。而宪法的意义,不仅在于制定更在于推广,在于唤醒人们对法治的敬畏,对法治的崇敬,对法治的依赖,对法治的期许。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宣传法治精神被摆上了重要位置,然而,即便大张旗鼓的宣传,还是会存在一些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每年一次的“三下乡”活动,虽然也有“普法大篷车”开往农村,可是这种普法形式不能长久。“普法大篷车”走了,留下的依然是法治意识的空白和欠缺。
当前,三农工作十分重要,我国绘就了乡村振兴宏伟蓝图。这个宏伟蓝图展现了更加秀美的乡村未来画卷。这幅画卷的描绘,需要“奋斗的笔”,需要“经济的笔”,需要“和谐的笔”,需要“发展的笔”,却不能少了“法治的笔”。
乡村振兴,表面上看是经济的事情,是发展的事情,而实际上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的基础。只有法治意识浓烈了,法治理念根深了,法治欲望觉醒了,才能够有健康的发展,高速的腾飞。
对于乡村振兴而言,需要更多法治的阳光照耀。广州市西塘童话小镇里设立的“乡村宪法馆”是全国第一家,这就是最好的法治阳光。“乡村宪法馆”里既有法治发展的轨迹,更有贴近生活的法律故事。可以说,这就是百姓学法、用法的好老师,这就是百姓身边的“法律讲堂”。
这个“乡村宪法馆”不仅展示法治进程,还创设性的举办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中小学生“我和家长学宪法”征文比赛,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主题漫画创作大赛,“爱我中华与法同行”爱国主义教育演讲竞赛等,从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法治水平的角度,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振兴乡村,需要多些“乡村宪法馆”。(郝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