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费用问题近期备受关注。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而参保患者看病就医时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以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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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助于及时发现新冠肺炎病毒传染源、迅速锁定管控目标、尽快切断传播途径,是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的有效手段。要把这项事情做出民生暖意,离不开符合实际的费用解决办法。在花钱问题上,名正言顺、出师有名,该谁掏钱谁掏钱,这项工作才能有可持续性。
尽管单人单次核酸检测费用并不高,但常态化检测面广人众、日久次繁,总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费用承担应该怎么界定不是个小问题,理应有一个合理合规、符合实际、全国统一的规则。其实,这笔账一开始就不糊涂。上述第一个《意见》早在2020年5月就明确提出,“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参保患者看病就医时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以按规定从医保基金支付。应该说,这样规定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常态化核酸检测指政府组织的群体性、规模性核酸检测,近期各地采取的“全员检测”防控措施就属于典型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这种群体性检测属于公共卫生治理范畴,由各地政府承担检测费用顺理成章这也体现了公共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公共财政在防疫等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理应有用于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事业经费专项预算。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基金不得用于平衡政府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要给予补贴。防疫形势超出预期导致资金出现缺口,是一个调整预算、追加支出的问题,而不应该转嫁于医保资金。解决之道,只能按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预算,满足疫情防控刚性支出。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属于参保人所有,是供参保人用来看病就医的,不能混同于公共财政资金。医保基金重在保基本,具有鲜明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托底性,其使用的前提是“有病”,报销的对象是病患者。直白地说,主要是用来治病而不是用来防病的。《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明确规定,包括“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内的六种情形,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核酸检测的普惠性、公平性是“动态清零”的有力支撑。把价格降下来,才会有普惠性;把费用边界划清楚,才会提高公平性。二者珠联璧合,才具有可持续性,才是人民健康福祉长远所系。(南方网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