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阿芬的遭遇牵动着人们的心。她孤身一人前往上海谋求工作,不料遇上了长达数月的封控且不幸感染了新冠。康复后,“历史阳性”的标签使她找工作频频受阻,钱财消耗殆尽的她只能靠躲在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里解决住宿问题。
“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男女不限,48小时核酸,历史无阳”……一条条刺眼的招聘限制,戳痛着许许多多与阿芬一样的新冠阳性康复者。因为不幸感染过新冠,他们被打上了人为的烙印和枷锁,失去了获得工作的资格,承受着偏见和歧视带来的二次伤害。这种偏见与歧视犹如病毒,冲击着疫情防控之“墙”,腐蚀着社会稳定之“根”。针对此种情况,国务院在13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上强调:“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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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所以不愿录用新冠阳性康复者,无非是担心员工一旦复阳,会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然而,我国《劳动法》《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等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因此,在是否录用新冠阳性康复者这件事上,于理,企业应科学看待疫情、理性对待康复者这一群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招工歧视受到法律惩处;于情,企业招聘时不妨转换立场、设身处地为康复者着想,当自己或亲人处在相似的境遇,希望遭到怎样的对待呢?
话又说回来,企业的担忧和抉择其实也并非无理取闹、空穴来风,而是经济、心理、行政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尽管多地卫健委曾公开发声,表示新冠患者痊愈后即使复阳也不具有传染性,但在疫情防控的压力下,一旦出现疫情反复,企业就可能同时面临监管处罚和经济损失的严峻后果,将不得不承担停工停产的损失。
正因如此,倘若无法解决企业在经济、心理等方面的顾虑,单方面强调“一视同仁”“不能贴标签”,或许只会导致“历史阳性”从显性歧视转化为隐形歧视。不准以“历史阳性”为由拒绝录用新冠阳性康复者,企业便以其他合法借口回绝他们。
归根到底,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样需要政府和社会托举,唯有找到平衡企业承担的风险和可能遭受的损失的方法,企业才可能自发地舍弃“历史阳性”这一门槛,平等对待甚至主动接纳“历史阳性”的员工。
与此同时,为了尽快缓解新冠阳性康复者面临的“层层加码”问题,各地工信部门不妨考虑缩小公民核酸检测查询结果的覆盖时间范围,仅显示近一周或一个月的核酸检测情况,从源头上掐断歧视新冠康复者的信息来源。在公民行程码查询结果的覆盖时间范围已由14天调整为7天的当下,进一步调整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时间范围显得既适时又务实,彰显防疫科学性和政策温度性。
长期以来,歧视现象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人们对病毒抱着恐惧,并不由自主地将这一情绪迁移到了新冠阳性康复者的身上,演变为对这一群体的排斥、疏远。为了破除歧视赖以生存的社会氛围,需要媒体对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具有病毒传染性、不影响工作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对于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的行为涉嫌违法也要加强报道,发挥媒体对于相关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从媒体报道的进展来看,阿芬是幸运的,在舆论造势和多方帮助下,她如今已经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享受到了本该享有的权益,收获了继续留在上海的可能。只是,其他许许多多与她同样境遇的人,还在等待机会。唯有我们每个人不再谈“阳”色变,不再以“阴阳”将人加以区分,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新冠阳性康复者才有可能真正摆脱偏见和歧视,才能尽早找到心仪的工作,才能工作得安心、踏实。(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