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实提升内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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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汉字在偏旁部首的奇妙组合中,潜藏着丰富的审美和诗意。换言之,汉字之美,美在形体,美在风骨,美在神韵。然而,近年来,汉字书法领域出现“丑书”“怪书”现象,这些产品背离汉字的书写规范、文化内涵和审美趣味,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夸张变形,是对书法的恶搞,让人匪夷所思。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书法乱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丑书”“怪书”之风已侵袭到信息化字库字体产品领域。一些字库字体的研发者为求新求奇,打破汉字的原有间架结构,把汉字的某部分压缩或扩张,甚至增减笔画,创造出乌七八糟的所谓“江湖体”。这类令人眼花缭乱的“丑书”“怪书”,严重干扰青少年的审美情趣,亟待予以规范。
汉字之美不容亵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并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当汉字被应用于出版、影视、媒体、展览、广告等面向社会公众的领域时,使用规范应该是基本要求,在网络空间也同样如此。横平竖直、方方正正的汉字之美,不能因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而受到“侵蚀”和影响。对不正确、不规范使用汉字的问题需认真进行整改,对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位的字体要“零容忍”,杜绝其面世。
敬畏汉字就是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汉字是极具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标识。确保公共空间中的汉字使用规范而优美,有助于在无形中营造美的氛围,提升大众的审美素养。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弘扬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出版、影视及新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而对于字体字库企业而言,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认识字体字库的意义,主动拒绝“江湖体”。作为汉字书写者和使用者,我们也应主动向“丑书”“怪书”说“不”。全社会共同努力,把汉字最美的特征展示出来。(南方网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