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经过60余年民事立法探索,中国人民终于迎来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此时,2020年即将结束,民法典施行在即,相关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最高人民法院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最高法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一并对外发布,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作为新中国首个带“典”字的法律,民法典事关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字里行间总关情”的积极效应。揆诸现实,虽然每个人都生活在民法典的覆盖之中,但是“民法典究竟是什么”的疑问,想必存在于很多人心中。当法律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时,就遑论它能够更好地实现自身功能。情怀事大,见于细微。要让民法典更好地守护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需要完成从“纸张”走进“脑海”里的升级转换。这其中一个重要“工具箱”的打开,就是诉诸司法解释。
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的编纂,始终贯彻了法律为人而设的理念,是由几代人共同努力的成果结晶。这也从一个维度说明民法典所走过数十年的时间历程。辩证地看,民法典要发挥实际作用,就要跟上时代的节奏、踩准实践的鼓点。首要任务,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重点开展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实践急需的司法解释修改制定工作。法学体系的成熟必然需要实践的呼应,这也是最高法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的推动力。用形象的比喻来说,这项工作就是为民法典的正式施行积极搭建“高速公路”。有了这样的方向指引和路径搭设,人们更能快捷准确地达到“目的地”。
凡事一具体就深入,要落实就具体。自2020年6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联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决通过是在5月28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闭幕会,这其中时间上的“无缝连接”,可谓是一种“时不我待”的鲜明凸显。
再具体来看,对民法典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以上所述,在字面上看起来仿佛轻描淡写,但要知道,关乎法律文本上一字的不同,都能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巨大的差距。因此,制定民法典司法解释这项工作的繁重和严谨性,丝毫不差于之前民法典的编纂。
制定司法解释,让民法典具体而有形。从法理学角度看,作为文本形态的民法典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需要通过解释变得具体有效;如果没有司法实践中对民法典的具体理解、阐明和适用,它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从具体有效到具体有形,这个过程将落实在了一个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民法典在新时代的生动注脚。(南方网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