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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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算法推荐得到了广泛应用。通过算法,平台可以对用户实行精准推荐,将网民感兴趣的内容及时推送到他们面前。
但需要注意,算法应用是柄“双刃剑”,既有利于提高用户的消费体验、服务体验,也为一些平台、商家进行价格歧视、诱导沉迷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的甚至利用算法影响网络舆论,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这样的算法推荐服务就完全异化成了服务提供者实现个人目的的“私器”,让他们得以“权力任性”,甚至左右网络舆论场,让用户陷入“偏信则暗”的信息窄巷,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受到他们暗中操控的“连线木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此次发布的《规定》,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应对措施。《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保障用户的算法知情权、选择权,就像是将电视机的遥控器交还到了用户自己手中,这是用户选择权的回归,也能避免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过度利用用户的兴趣与爱好,把用户带入“消费陷阱”“信息陷阱”。《规定》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必要“削权”,有助于防范其将算法推荐服务变成“大脑控制武器”。
不管是算法应用,还是其他的技术手段,都应该成为社会进步的驱动力,而不是阻力。规范算法应用才能防范“算法失控”,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消除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才能更好保护广大公众的切身权益,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南方网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