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了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指南》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办学质量的根本标准,旨在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提高全面育人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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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指南》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内在要求。从现实来看,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在评价导向上,存在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办学质量的倾向;评价内容上,存在重知识灌输、轻实践能力培养的现象;在评价方式上,存在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的问题。因此,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成了当务之急。《指南》的出台,既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也厘清了高中办学理念与方向,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这有利于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双减”是着眼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有力举措,是增进人民福祉、回应群众关切的生动体现。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考查要点提出“统筹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等要求。这不仅有利于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也为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将闲暇的时间还给学生,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评价,是为了更好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指南》,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就能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南方网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