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近年来,我国新经济新业态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新就业形态领域的劳动者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已近一亿,而且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不仅重塑着人们日常生活,也成为各地发展经济和解决就业的重要抓手。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群体具有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及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等特点,权益维护面临许多困难问题,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面临的一大 “痛点”。
以外卖送餐员为例,在其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也成为交通事故肇事高发的职业群体。“赶时间”是核心原因,而造成“赶时间”的,正是外卖平台“算法加考核”的机制。平台既以“按单计价”激励外卖骑手多接单送单,又以准时率、差评率等考核严格约束骑手,令从业者心理压力倍增。劳动强度过大之外,其大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不是与平台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平台和第三方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无从谈起。同时,行业组织建设多为空白,其劳动权益维护也就少了一个组织形式的保障。此外,其从业环境也亟需加快建设和优化。
在新发展阶段,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一项必要而又急迫的重要工作。也是在近日,国家人社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十九条指导意见。此番专门就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出台《意见》,可以说是抓住了新就业形态中的一个典型群体和突出问题,对前述文件在实操和落实层面的具体化,无疑将给整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做出有益示范,有利于新就业形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具体内容看,这份《意见》突出了网络餐饮平台责任落实,来维护外卖送餐员的权益。比如,在保障劳动收入方面明确提出,确保外卖送餐员正常劳动所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这就为合理确定订单饱和度,降低劳动强度,保障劳动安全,设置了前提条件;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这就彰显了社会保障的兜底性,无论哪个劳动群体,一个都不能少的政策温情。推动设置外卖送餐员临时驻留点、落实平台企业食品配送环节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建立外卖送餐员诉求反映的直接渠道等举措,也都是对平台相关责任的明确,对平台建设的要求。而推动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则从外卖送餐行业的自身组织建设方面,推动行业自身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维护。
从纸上善政兑现为现实利好,关键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餐饮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风险评估,有效化解矛盾,推动落实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才能切实保障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推动外卖送餐行业良好发展以及新就业形态行稳致远。(南方网解晚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