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为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一场时刻进行的考试——人民是阅卷人,我们是答卷人。特殊的时间节点,总有意义非凡的注脚。《意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发布,既彰显了党和国家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法律监督工作在当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权重。是政治责任,也历史责任,要让检察监督工作更见成效,还需“实”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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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职,推进监督职能发挥。法律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制造对立”。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日趋完善需要通过严密、有力的法律监督。“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职责,目的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我们所倡导的法治价值观,把要求与任务的目标具体落实在了一个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了《意见》的生动注脚。
务“实”肯干,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使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必须“跟得上”。无论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是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无论是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还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在具体细化的工作领域里,都需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娴熟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满意不满意,归根结底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成效来评判。
落“实”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落实落细《意见》不只是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法律职业共同体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完成专业素养的提升,形成监督队伍建设的合力。所有事务中,“人”是秉轴持钧的关键力量。加快实施监督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检察人才库建设,针对这些重点难点工作,都需要画出 “路线图”、制定“时间表”,一步一步抓紧抓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才能把《意见》的愿景变成现实。(南方网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