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并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图源:EG365/人民视觉
严防权力染上“铜臭味”,严禁资本戴上“红顶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管干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一个鲜明特征和重要经验。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的具体体现。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令人遗憾的是,有的领导干部却偏偏钻牛角尖,把“当官”与“发财”看成是一对孪生姐妹,做官的风光与发财的实惠一个都不想少,结果损害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支持和庇护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已经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贪污腐败的“导火索”“发酵粉”“助推器”, 形成了“一人当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马牵出全家”的贪腐现象。正因如此,党中央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等省区采取“先试点再推广、先地方再中央单位”的方式渐次推开,其目的就是要以上率下、示范全党,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立规明矩,固本培元,让全面从严治党又添新利器。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规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更为具化和系统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更加坚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重点更加明确,彰显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当务之急,就是结合各地实际坚决抓好落实,让《规定》成为廉洁从政的紧箍咒,成为领导干部的护身符。(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