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草案相比现行法律,修改48条、保留12条、删除1条、新增24条,针对教育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完善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措施等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显而易见,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次“大修”,也必将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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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言“巾帼不让须眉”,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事实充分证明,在很多时候、很多方面,女性的能力都是不逊于男性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女性在就业等方面的机会明显少于男性,不少人曾在就业方面遭遇性别歧视。某招聘网站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近6成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虽然用人单位不敢明目张胆地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说不,但是部分用人单位却将此作为“潜规则”,将其设置成女性就业的“隐形门槛”。
入职时,女性要比男性面临更多的门槛;入职后,女性往往也要付出超过男性的努力,才能换来相对平等的职场地位。回顾近几年的新闻事件,女性备孕要先“拿号”排队,生娃之后就被调离原岗位,产假、哺乳假等原本保护女性的制度,一再成为职场女性的痛点。随着三孩政策的推动,多地延长女性生育假,这原本是好事,可是部分用人单位担心招聘女性的成本增加,设置了更多的条条框框,这就使得女性的就业环境更加严峻。
不仅是就业,在教育、婚姻、家庭等诸多方面,很多时候女性都处于弱势地位。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理应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尊重,而不是遭遇不平等的待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是对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是在坚决以法之名捍卫和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是让“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的有力举措。
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招生不得拒绝女性或提高女生录取分数;用工单位要尊重女性工作权与生育权;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土地权益;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每一条条规定,都是在为女性撑腰,都是对女性权益和尊严的捍卫。
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因为有法可依才能依法而行。在此基础上,还要提升女性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全社会的普法宣传,这样女性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守护自己的权益。(南方网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