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谁可以凭借所谓的“光环”逃脱法律的审判,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正如人民日报微博所言,事实证明,一旦冲撞法律,“顶流”就会瞬间付之东流。若在名气掩饰下放纵私欲,结局必然是自我毁灭。
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当前,越来越多的新生代演员投身其中,这在为行业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当“颜值”“流量”成为吸睛要素,文艺创作和文化行业中的正能量如何才能更好地弘扬?文艺工作者如何以自身的道德修养、言论行为为社会做表率?
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是文化行业的筋骨,理应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自己的作品,引导人们向高尚的道德聚拢;理应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做到德艺双馨,成为先进文化的践行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一方面,文艺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肩上的责任,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更应对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表率。另一方面,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等行业协会是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进文艺界行风建设新措施、新办法,对于那些直接败坏社会风气、拉低道德和良知底线的行为,相关行业要坚决抵制,将其拉入行业“黑名单”,绝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发声出镜的机会和平台。
欲从艺,先立德。文艺工作者作为公众人物,艺德应当是其构筑艺术生命体的重要底色。先讲艺德,再谈艺能,方能成就一段留得下、传得开的艺术生涯。相反,对于那些违法违纪、失德失范的艺人,即便拥有再高的人气、再大的流量,也丝毫不能影响法律的公正裁决。只有坚决不与违反道德法律、违背公序良俗者为伍,坚决不给违法失德之人存留容身之处,才能共同营造文艺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良好的文艺风尚是衡量社会风气的精神标尺。对文艺工作者而言,只有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艺术训练,讲品位、重艺德,才能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文艺工作者应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人民喜爱和欢迎,真正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南方网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