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希望、家庭幸福,必须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九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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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律制度需要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公平正义需要透过一个个具体案件彰显。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同时,也传递了对全社会更加关心少年儿童事业,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的美好期盼。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近年来,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热点问题,国家从“惩、防、教”等方面着手,相继修订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在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举措,如上海出台《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等地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多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越织越密,为未成年人保护注入了法治动力,筑牢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基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可以看到,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强奸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健康权、社会保障给付等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家庭教育令等新型案件。依法判决这些案例,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初衷,也彰显了法治实效性和法律权威性。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举措可行性实用性越来越强,也必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条文化走向具体化、实践化、常态化。
当然,未成年人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法律的外部保护,还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家庭、学校要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安全意识,养成自立自强的品格,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如此才能同时发挥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力”和“外力”作用,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南方网徐桂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