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关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关乎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科研经费使用,是科研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由于科研过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科研成果也具有相对滞后性。科研活动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客观上容易造成科研活动与经费使用预算的确定性形成冲突,影响科研活动的顺畅开展和高效进行。
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必须按照其自身特点、遵循其自身规律办事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此次《意见》的出台,直击科研经费管理的这些痛点,亮出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7个方面共25条具体举措,旨在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突出对科研规律的尊重,突出问题导向,给出切实的制度性举措,才能从根本上把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推到新的高度。应该说,紧盯解决预算编制烦琐、项目申报流程长、经费拨付进度慢、报销难等科研经费申请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经费流程上改革,在激励机制上完善,把科研人员从科研之外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能够心无旁骛投入到科研中去。体现了对科学研究的普遍规律的尊重和回归,是对过往一定程度存在的科研活动过程中“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倾向的纠偏矫正,是对科研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
不断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一方面,能够让科研人员能够聚精会神扎根学术的同时,发挥每一分财政科研经费的最大效率,有力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另一方面,将使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加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显著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南方网洪骁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