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多久,装修公司的销售电话就打上门来;新生儿一出医院,母婴店就拨通了新晋父母的手机;在网上购物之后,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就“无穷尽矣”……以上所述,是不少人都遭遇过的烦恼。精准骚扰的背后大概率是一场肮脏的个人信息交易,至于被谁泄露、怎样泄露、泄露程度如何,一切都无从所知。当信息几乎涵盖了生产、学习、生活、社交等多个领域,强大的功能延伸和便捷的触达路径为所有人构建起崭新的多维空间。在享受信息红利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能单靠几个人的“抱团取暖”,而需多方协同、综合施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要各司其职,形成信息保护的社会共治体系,努力为每一个人营造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等审判领域,充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司法裁判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推进网络治理、数据治理法治化。当涉及到个人信息安全的人与事逐渐走进公众视线,大家也对相关法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图源:广州日报
民之所望,使力所向。当信息安全已成为一种无法割舍的存在,就需要不断加强司法保障,持续赋予公众相关的安全感,普法宣传就有这样的题中之义。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网络平台未经许可监测、读取乃至恶意公布个人信息等内容。其中,“蔡某某等人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案”依法打击了网络科技公司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周某某诉某电子商务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是我国首例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权诉讼案件,“李某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认定网络平台未经用户许可监测、读取手机剪贴板信息属于对个人隐私权的侵害。加快信息安全保护法治建设,加强个人的法律素养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这也是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的出发点所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科学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与施行正是为此而来。法不明则不治,责不清事难成。在广东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里,从基本案情到裁判结果,再到典型意义,当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案件被以如此详细的方式公布,人们也从中知晓了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论。从这些具体案件中可以看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并不太高,有时候就是“多个心眼”即可,譬如快递包装不要随意丢弃等。一个经典的案例,胜过无数次的说教。在“看”与“思”之后,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也就多了一种认知、添了一份笃定。
加强司法保障,守护每个人的信息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情怀事大,见于细微,一次深入人心的普法宣传亦是司法保障的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也让更多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姜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