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关注烈士纪念设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引领广大群众铭记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不仅告慰了长眠在烈士陵园的英烈,还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场人员向烈士敬献了鲜花。图源:广东检察
以法治尊崇和保护英烈。强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不仅是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需求,更涉及守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从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到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英烈保护”正式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再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各地出台了一批落实法律要求、细化法律条款的意见、办法……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制定,在全社会凝聚起保护英烈的共识。
凝聚共识构筑全方位责任体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在打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等违法行为和保障英烈权益方面责无旁贷。比如,广东省清远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座谈磋商,找准监管主体,有力破解监督难题;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是对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最好铭记。
以公益诉讼守护英烈纪念设施。广东对全省15000多个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针对管护不当情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推动保护零散烈士墓247处、解决专项经费5530.9万元。从杂乱无序到干净整洁,从冷清荒凉到葱郁青翠,公益诉讼护忠魂,使国家正气昭彰、民心凝聚,英烈精神进一步融入民族基因。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承载着崇高的烈士精神,含蕴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回头看”,能够为群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提供安全、便捷、庄重的场所,进而凝聚尊崇英烈的社会共识。(南方网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