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勇当排头兵的广东,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不仅率先吹响了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立法的“冲锋号”,也将打造出可为全国新兴领域立法提供先进经验和借鉴意义的“广东样板”。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使餐饮业、旅游业、教育行业等传统经济业态一度陷入低迷,以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社交电商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业态迅速补位,以不依赖人员空间物理转移的独特优势,冲破时空和地域限制,迎来快速发展的契机,呈现出强劲的竞争力。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的广东省,更是在疫情冲击下逆势上扬,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硕果累累。2020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占GDP比重46.8%,规模居全国第一。优异的数字经济成绩单,是广东数字经济欣欣向荣的真实写照。
一个行业越是繁荣活跃,越需要规则的保驾护航。新业态、新模式的涌现使传统产业、社会生活也被迫转型升级、加速融合,这是传统的管理观念和手段所面临的新课题。数据资源要素如何高效利用?数据价值如何交易?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如何深度融合?数据开发成果产生的财产权益如何维护?数据控制和垄断如何解决?这些新考验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衍生物,反映出数字经济亟须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以营造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产业生态。因此,《条例》的制定施行,不仅是契合《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应有之举,也是充分发挥法律对广东数字经济保障和促进作用的现实需要。这对抓紧补齐数字经济相关法律制度短板、加快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使广东省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跑出“加速度”,创造新成绩。
《条例》不仅是数字产业发展的“大礼包”,也为普通老百姓带来诸多利好。《条例》将产业数字化细分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成体系地为各大行业转型升级制定了“路线图”;对数据产品、数据成果的财产权益予以法律保护,全方位地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空间设置了“安全线”;让交通、教育、医疗、5G网课实现“云上服务”,多维度地为数字经济普惠生活打造了“新样本”……为推动上述政策措施的落实,让《条例》真正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及时制定“施工图”,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让法律制度“鼓励、引导、包容、审慎”的红利流向新业态,触发数字产业集群效应,助力广东省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迈上新台阶。
法律护航,广东省数字经济必能行稳致远。《条例》的施行已经迈出了激活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动力的第一步,我们期待后续的有力执行和数字产业的齐心协力,能以良好的数字生态和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为数字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广东样板”。(南方网徐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