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斗门区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9月30日起施行。作为珠海市首部区级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办法》使斗门区成为全省率先推出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县级行政区之一。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斗门水乡虽不如江南水乡那样有名,但秀雅和柔美的风光绝不输江南,珠江八大入海口中,有五道经过斗门,给斗门带来巨量客水资源,使斗门的江河、联围、桥梁、水闸、河涌、水库连成了网,形成了极具岭南水乡特色的景观。
如何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这些水资源,近年来,珠海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贯彻落实中央治水管水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水法治建设,水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水利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持续加强,水事秩序明显改善,全社会水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治水管水能力迈上新台阶。特别是斗门区在治水、管水、环保和水利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在依法治水管水上走在了前列。该《办法》的出台,就是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下,深刻认识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水法治建设,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贯彻落实到治水管水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具体行动。
该《办法》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涉水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涉水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依法规范涉水行为、调节涉水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要求;依法治水管水,更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水的具体体现。《办法》首次明确,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和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强化了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执法保障。《办法》还加强了河道管理、维护了河势稳定,为斗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具体实施层面的规范性保障,对保障斗门区防洪安全和排涝通畅,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都有重要的意义,值得全珠海市借鉴。
《办法》加强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对珠海市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保障一体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适合国情和水情的水法治体系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依法治水管水要求高效的水法治实施体系,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求构建严密的水法治监督体系,做到权责法定、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同时要构建有力的水法治保障体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办法》的出台,使这一体系得到了完善,有助于构建完备的水法律规范体系,实现覆盖全面、相互配套、有机衔接。
斗门水乡因为水成就了独一无二的经济产业——斗门区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白蕉海鲈”,斗门区白蕉镇由此获授“中国海鲈之乡”,珠海市也在去年被评为“中国海鲈之都”。因此,保护好水资源水环境,是珠海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大事,要坚持依法治国,用法律保护美丽水乡,保护丰饶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