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出了深刻论述。对党员干部而言,严守纪律规矩既是一个加强自我改造的永恒课题,更是一场勇于自我革新的精神之战。要打赢这场“精神之战”,就必须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党性觉悟、提纯思维品质、提炼精神境界,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一、坚持知行统一,做强信念、听指挥的模范
严守纪律规矩,既表现为外在言行的刚性约束,更需要从内心深处焕发对法纪绝对的、不掺杂质的尊崇和敬畏。要着重从三个方面用力:一是要正心,以虔诚锻造忠诚。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讨论交流、指导工作的闭合回路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掌握坚定信仰、锤炼党性,律己律行的思想武器。二是要修身,以党性拒绝任性。一个党性强、操守好的人,很难做出违法乱纪的事。共产党员要志存高远,强党性,走正道,把个人追求融入到强国梦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做社会美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三是要慎初,以初心升华真心。党员干部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记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什么而出发”这个根本问题,坚持在向善向美的追寻中,在进退去留的守候里,慎终如始。
二、 坚持有为善为,做重责任、干事业的模范
使命呼唤担当,担当成就事业。但同时干事业也是有风险的。懒政庸政是错,乱作为也是错。我们鼓励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更强调干事要“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依规决策、慎重作为。具体要做到:一是要加强协调请示,积极干事。二是要严守政策程序,干净做事。办事情、作决策首先要熟悉政策规矩,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符合政策规定的事就快办办好,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决不越“红线”、搞变通,切实形成党委(党组)依法科学决策、机关依法科学指导、群众依法正当行动、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尽责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坚守原则正义,担当任事。坚守原则正义,不仅是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作风养成最直接的考验。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自身要把水端平、把腰挺直,还必须始终坚持原则、坚守正义、弘扬正气,敢于担当、勇于任事。
三、坚持秉公用权,做严自律、守清廉的模范
严守纪律规矩,他律固然重要,但自律是根本。加强自律应具备四种能力:一是自觉能力,能够做到在有无监督的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经得起各种考验。二是自制能力,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绪,一事一行都能考虑后果和影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时处处严于律己。三是自警能力,能够时刻告诫自己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做到洁身自好,对各种腐朽思想和诱惑有足够的警惕。四是自省能力,能够坚持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拥有反思的习惯,经常检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具备这些最基本的自律能力,才能远离腐蚀之害。
四、坚持铁面执纪,做强党纪、护风气的模范
实践证明,再多再严的法规纪律,如无人制止、没有惩戒,迟早会成为一纸空文。要让纪律规矩硬起来,关键在于监督监察要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执纪要严格。二是警示要经常。一方面要常用纪律规矩“照镜子”,自觉对照各项纪律规矩检讨反思、查过自省,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另一方面要常用反面典型“正衣冠”。即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廓清思想迷雾,校正行为偏差。要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切实引导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塑形象。三是监督要严密。综合运用程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手段,让各种违纪违规现象无处隐藏。四是责任要落实。要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的要求,切实把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扛起来,以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把守纪律讲规矩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
(作者单位:珠海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