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其中明确,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广州,快递员在打包快递。图源:陈骥旻(广东分社)/中新社/视觉中国
在“多”“增”“大”上下功夫,作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的广州,已有清晰呈现。继2021年成为首个快递业务量突破百亿件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今年1—5月,广州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1.36 亿件,同比增长16.1%,约占全省35%、全国10%,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不仅要在量上大起来,还要在质上升起来。唯有解决一个个制约发展的问题,方能驶向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从现实情况来看,广州快递业仍存在各类问题,比如未经同意快递就投箱、野蛮分拣造成快件损毁、从业人员权益缺乏保障等等。广州为快递业立法,就是要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快递末端服务,保障快递安全、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更好示范”的决心,在立法中释放。
唯有“规范”,才能更好地“示范”。暴力分拆是快递行业一个令人诟病的问题,《条例(草案)》明确,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使用专门的场地或设备进行,应当按照快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不得占道、野蛮分拣,禁止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如何规范快递投件方式?《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及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关注《条例》草案,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清障”。
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就能实现发展一大步。快递服务设施是确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打通快递服务“最后一百米”,《条例(草案)》提出,应当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让快递服务“最后一百米”跑起来、更便利。
立法彰显决心,立法引领行动,作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的广州,一定能交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