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州海关出台48条细化措施(下称“48条措施”),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南沙区位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广阔,产业基础坚实,具有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独特优势。2019年2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定位和使命。2022年6月6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海关总署于今年9月20日出台了《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制定16条支持措施,为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阔步迈向世界给予坚强有力的支持。
广州南沙区风貌。图源:彭显权/视觉中国
加快南沙重大平台开发建设,为港澳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南沙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新定位、新使命,南沙强化与横琴、前海和国内重大区域战略的对接互动、改革联动,与港澳合作走深走实,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门户枢纽功能日益增强,已形成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三区一中心”发展格局。此次广州海关出台的48条措施,从促进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四个方面着手,既有具体细化政策,也有先行先试之举。
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流动是湾区深化合作的重要前提。为促进大湾区要素进一步便捷流动,“48条措施”首先放宽了对科研物资跨境流动的限制,支持试点“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等制度,对港澳科研机构所需样品加快验放。在便利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方面,享受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待遇的进出境科研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将可享受通关便利。在物流融合和贸易新业态方面,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湾区一港通”等创新模式将使通关效率大大提升;在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方面,将推广应用电子提货单、设备交接单、全流程无纸化作业,与深圳、拱北等口岸海关密切联系、信息共享,促进旅客高效通关。
在生产要素快速流动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成为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另一项内容。对此,“措施”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南沙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支持大型设备、消费品等“走出去”;支持南沙建立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试点开展离岸数据服务,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此外,南沙口岸将率先试点优化出口监管流程改革和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精准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主要贸易伙伴、重点产业、关键准入要求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力度。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加快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既是广州的机遇,也是广东乃至大湾区的机遇。广州要坚定扛起政治责任,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支持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奋力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尹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