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稳定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多、压力大。广东省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快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为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作出诸多有益尝试。
6月15日,广东省高院发布了一批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注重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这些案例让中小微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坚定了战胜困难的决心,增强了健康发展的信心。
突出一个“快”字,以快速办理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在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人民法院建立快立、快审机制,高效办理涉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促进货款及时回笼;在中小微企业重整案件中,人民法院依托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机制,积极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从裁定受理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23天,极大缩短了破产案件办理周期,降低了企业挽救成本;在某超市与某市政府行政赔偿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在最短时间内化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保障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如期建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突出一个“新”字,以机制创新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创新是破解难题的“金钥匙”,这在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某投资公司与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与多部门联动,引入第三方测绘、集体调解等方式,努力平衡多方利益,为中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信用修复机制新举措,通过向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这一正向激励方式,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诚信履行法定义务;在某投资公司与某家居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执行法院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手段,通过“三份预通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未实际强制清场却保证了现场租赁企业“进退有序”。
突出一个“实”字,以务实举措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务实举措源于对实际情况的精准掌握,彰显了实事求是的实践品格。在某科技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约定、履约情况、过错程度,根据公平原则适当确定违约责任,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约。现实中,一些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日常管理不规范,在商事纠纷中因证据不充分而容易处于不利地位。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依法合并审理、积极行使释明权、依职权调取证据等方式,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助力小微企业追回账款,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以案为鉴,携手向未来。深入研究广东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把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新的实践,就一定能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解决难题、渡过难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