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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有诈 合力整治是关键

2023-11-01 12:13 来源:南方网

  “您有XX积分未使用,到期将失效,请立即登录积分商城兑换商品……”近来,很多人都收到类似短信。这些看起来颇有诱惑力的优惠,实际上很可能是消费陷阱。据媒体报道,这些所谓的“积分兑换”其实是一些商家打着“积分兑换”的名义群发短信,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最终得到的商品大多质量堪忧,也没有售后保障。

  通过“积分兑换”将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是对消费者利益赤裸裸的侵害。在购物平台上,“发来的东西是残次品不能用”“找客服没人理,东西拒收不退款”等评论不在少数。从这类留言来看,有不少消费者中过招。

  为何商家如此欺诈,却又丝毫不畏惧呢?这是因为这些商家并没有长期经营相应业务的打算,很多被投诉的公司,现在也已经处于注销的状态,这也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但是,公司注销不代表这样的欺诈行为可以画上句号,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得到维护。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手段诱导他人与之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虽然这些公司已经处于注销的状态,但仍然以法人的名义继续销售劣质产品,这不仅是违约行为,更是欺诈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执法部门应该及时出手对这类违法行为做出严厉处罚,以此警醒那些不法分子,任何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都不会被允许。

  对于运营商而言,要加大对这类违法欺诈信息的识别力度,对那些涉嫌诈骗电话、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号码,要及时做出关停处理。同时,要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明确提醒广大消费者,这些“积分兑换”的欺诈信息和运营公司没有关系,引导消费者提高警惕。

  当然,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补差价、结合现金等形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积分兑换活动,更要慎重消费,留心比对商品信息和实际价值,以免被欺骗。当发现自己被欺骗的时候,要坚决维权,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进行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积分兑换”有诈,需要凝聚社会合力来铲除欺诈的土壤。只有每个部门、每个人都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才能让这些不法分子胆寒,也才能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的利益撑腰。(刘颂寒)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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