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信息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专门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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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绝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日益突出,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恐吓等形式,输出语言暴力的有之;利用人肉搜索等手段泄露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有之;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对他人骚扰嘲讽,实施道德绑架的有之……网络暴力传播虚假信息、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公众道德价值观、阻碍和谐社会构建,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公害。
网络暴力零容忍,网络空间更清朗。新施行的《规定》对网络暴力信息作出全面界定,将其明确为“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吸收提炼近年来的相关法规、文件以及“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等监管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将网络暴力预警预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防治等机制上升为规章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关键在于落实。网络暴力信息乱象的产生,与一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反网暴机制不健全、维权成本过高有关,更与某些平台奉行流量至上的价值观、纵容甚至为相关言论推波助澜有关。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规定》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作为基础和关键,通过提出一系列专项化、常态化、长效化举措,构建多层次、分主体的信息管理责任体系,为依法清除网络暴力信息乱象的土壤,提供了针对性方案,彰显了依法整治网络乱象的决心和力度。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不能单打独斗,必须结股成绳、攥指成拳,形成政府、平台和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以《规定》施行为契机,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治理能力,用好法治力量,汇聚社会合力,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新秩序。
撰文 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