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70.4%的互联网普及率。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网络欺凌等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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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侵害,网络侵害的影响范围较广、持续性更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大。比如,在“饭圈”乱象的影响下,未成年人不仅容易沾染上言语侮辱、人身攻击等恶习,还会演变成网络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些欺凌行为通过网络传播会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凡此种种,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用良法善治呵护未成年人。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七条,涵盖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这正是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堵点痛点、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题中之义,旨在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各种乱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未成年人保护亟须回应的时代命题。针对一些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参与“饭圈”乱象及“网瘾矫治机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并且明确平台责任义务;针对网络欺凌事件屡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行使通知权利”。这无疑向公众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将进一步增强。
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未来。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红线树起来,才能更好地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到实处,进而守护好民族的未来。(南方网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