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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啖汤评论:蛋糕是预制还是现做,消费者知情权不能被“吃掉”

2025-04-10 10:45 来源:南方网

  “新鲜现做”这四个字,能够轻易勾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是很多蛋糕店铺的卖点所在。近日,有消费者向媒体反映称,网红蛋糕品牌“慕叁山”将保质期6个月的预制冷冻蛋糕当现做蛋糕售卖,且拆除原产品标签。记者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探访后发现,“慕叁山”部分门店设施简单,并不具备现场制作蛋糕的条件,有门店仅摆放3个大型冰柜,冷冻保存各种款式的蛋糕。一旦有消费者下单,工作人员就会拆除这些冷冻保存蛋糕上的原包装,更换上“慕叁山”的黑色包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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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蛋糕“慕叁山”在广州的一家门店,设施简单,仅有大型冰柜。图源:澎湃新闻

  冷冻技术是推动餐饮发展的重要密钥,客观来说,使用冷冻技术保存美食无可非议,借助预制技术也并不等于品质低下,而作为消费者来说,真正想要的无非就是一个知情权——在琳琅满目的食品展柜里,哪些是预制的,哪些是现做的。

  知情权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落在食品上,就可以很具象了:配料表、产品标准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委托商、生产商、生产日期等信息,都应该清晰无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如果“慕叁山”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蛋糕的真实来源和相关信息,将冷冻蛋糕宣传为现做蛋糕,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与宣传不符的产品,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在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当下,知情权不应该是稀缺的。消费者能够接受新鲜现做与预制食品之间的价格差异,却不能容许售卖者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的欺骗。当消费者需要思忖所买蛋糕的生产日期是“昨天”还是“去年”,当市场监管不得不依靠媒体曝光来维持底线,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对某家店铺的信任,更可能影响到对食品行业的信心。

  是预制还是现做,消费者知情权不能被“吃掉”。消费者之所以愿意为价格不菲的网红蛋糕买单,是因为相信它所说“以匠心守初心”的理念。打着新鲜现做的招牌售卖预制蛋糕,无疑是背离了品牌的理念初衷,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监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网红食品领域的检查力度,完善相关检测标准,优化监管流程,让消费者吃得明明白白。

  撰文 皮波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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